第(3/3)页 所有人都调转马头,向敌占区飞奔。 而这条路上没有敌军。 因为辉军不会想到,宇骑会走这条路。 •••••• “兄弟们,填饱肚子,一会儿有力气杀敌!” 汪伦用战刀剜下一块马肉,放在嘴里大口咀嚼。 生吃马肉,平日谁能咽下去,但他们今天却吃的非常香。 不为别的,就为有体力杀敌。 一百多伤员本就是血人,吃完马肉后脸上和嘴上都是血迹和肉丝,平添了无限杀气。 吃饱后,战士们上马,以战斗阵型排列,静静等着敌军。 辉军终于来了。 追过来的正是忽禄夹一队。 当他看到一百多呈进攻阵型的宇骑后惊呆了。 如果不是败军告诉他宇骑胜而逃走,他都会认为宇骑死得就成这些人了。 哼,螳臂当车! 这些么点伤兵就想阻止大军追击,做梦去吧! 忽禄夹对身后副将道:“带五百人,一个冲锋结束战斗!” “是!” 副将一挥手道,“儿郎们,对面是大宇伤兵,一个冲锋杀光他们!” “嗷••••••” 五百人叫嚣着冲过来。 骑兵冲锋得有战马相助,战马速度越快,对战斗越有利。 汪伦自然不想失去这个势。 “兄弟们,冲啊!” “杀辉狗!” •••••• 汪伦一马当先,单臂挥刀,冲进敌群。 紧随其后的宇骑像一支利箭钻进敌群中。 铁汉出击,死不旋踵。 狰狞的面孔,血染的长刀,低沉的怒吼••••••整个战场都被这种惨烈的气息湮灭。 生存还是毁灭? 对这一百多宇骑来说,哪有闲心去想,它是不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。 第(3/3)页